张爱玲在《烬余录》里,提到佛朗士,她的香港大学英籍历史教授,他“孩子似的肉红脸,瓷蓝眼睛,伸出来的圆下巴,头发已经稀了。颈上系一块黯败的蓝字宁绸作为领带。”他造房子养猪,家里不装电灯也不用自来水,不赞成物质文明,唯一的一辆破汽车是给佣人赶集买菜的。
“佛朗士是一个豁达的人,彻底地中国化,中国字写得不错,爱喝酒,曾经和中国教授一同游广州,到一个名声不太好的尼姑庵去看小尼姑。”
她赞赏他:“他研究历史很有独到的见地。官样文章被他耍着花腔一念,便显得非常滑稽,我们从他那里得到一点历史的亲切感和扼要的世界观,可以从他那里学到的还有很多很多,可是他死了——”
你见过张爱玲赞扬谁?写胡适都很克制,她一生只这样说过这一个人。她崇拜他,他又对她这样欣赏与照顾,因为她出色的功课,自己奖励她800块钱。她说那钱,“存到银行里都还有点舍不得,再提出来也是别的钞票了。这是世界上最值钱的钱。”
她把那钱拿给她母亲看,佯作镇定地给母亲,她母亲没说什么,过了一会儿,才让她搁下,就打发她回去了。她坐立不安地等了两天,再去母亲住的酒店,却听说,那800块钱,被她母亲在牌桌上输掉了。她由此恨了母亲一生,发誓要还清母亲为她花的钱。
她母亲叫她去给老师面谢,她自己也觉尴尬,说了几句话就告辞出来,名士派的他不喜欢煽情,也只有这样的他,才是她喜欢的。若是他稍露一丝温柔,也许,她的内心就要“像被针扎了一样”。
战争爆发后,英籍教师都应征入伍,佛朗士也在其中,每逢志愿军操演,他总是拖着长腔说:“下礼拜一不能同你们见面了,孩子们,我要去练武功。”然后,他被自己人枪杀了,他在黄昏里回军营去,保持着习惯性的若有所思,“没听到哨兵的吆喝,哨兵就放了枪。”
听上去非常荒谬,但荒谬是他所喜欢的,所以,也还好。
张爱玲笔下克制地只说了“一个好先生,一个好人。人类的浪费。” (本文来自头条号樱花阵)
就像在说一个路人甲,她并没有认真写他,也许是因为她那么喜欢他,连写下来都不敢了,惟恐亵渎了,怕一说出来全都错了。
她没有奔着琼瑶《窗外》的路子,而那淡淡的影子,一直在她心底,影响了她一生。她的缄默里有太大的震动与疼痛,我觉得她爱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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